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1
一、前言
随着我国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农作物病虫害对农业生产的威胁日益严重。为及时发现、准确预报并有效控制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发展,特制定本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方案。
二、目标
1、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病虫害的'早期发现、快速预警。
2、提高病虫害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时效性,降低病虫害损失率,保障农作物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监测网络构建:
设立固定监测点,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田间调查,收集病虫害发生种类、数量、分布及危害程度等信息。
2、技术培训与指导:
对农户和基层农技人员进行病虫害识别、监测方法和技术的培训,提升其自主监测能力。
3、实时监控与数据分析: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无人机航拍、智能摄像头、物联网设备等进行实时监控,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病虫害动态报告。
4、预报预警发布:
基于监测数据和历史资料,结合气象条件等因素,科学预测病虫害发展趋势,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病虫害预报预警信息。
5、应急防控措施:
一旦发现大面积或突发性病虫害,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病虫害造成的损失。
四、组织与实施
明确各级农业部门、科研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方案的有效执行。
五、总结与评估
定期对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监测方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农业生产环境和病虫害发生规律。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深刻吸取龙川县麻布岗镇“5·2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目标。开展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建设,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努力实现建筑施工事故总量、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实现“双下降”。
(三)整治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健全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聚焦重大风险源辨识、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落细落小落具体。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机制
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源市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市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执行小组(以下称“执行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执行小组的组成人员与领导小组成员一致。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邵卫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
执行组长原则上每2周至少专题研究1次或开展1次实地检查。
三、整治任务
(一)压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本辖区本行业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督促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要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三)加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运行及其所属租赁企业,高支模钢管扣件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深基坑变形监测、周边堆物的监管力度。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等参建单位按照全面识别、重点管控、各负其责、强化落实的原则,常态化抓好建筑工程开(复)工或施工过程中风险较大、风险集中或工序转换时容易发生事故和险情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核查勘察和设计交底的完成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监测方案编制审批及落实情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周边环境核查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突发情况下的应急联动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等。
(四)加强地下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不”要求(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收先使用”等问题。
(五)加强建筑工程有形市场管理。对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xx〕1号)等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程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严肃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查处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严格按照信用信息“双公示”规定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示。
(六)加强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管控。严格落实《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xx〕320号),严厉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林业等领域违法建设行为。
(七)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一是发生建筑施工事故尤其是较大事故的,要对企业和人员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员,要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等规定,对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纳入全国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并依法对“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
(八)加强城市建成区私人建筑工程监管。严查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有关规定,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100万以上的私人建筑,依法依规办理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手续;加强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私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所有私人建筑均应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特别是外脚手架搭设、临边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起重机械等方面要符合规范要求,谨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加强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元,对削坡建房实行群测群防和网格化管理,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管理员包点的三级防控体系,加强削坡建房风险点的巡查、监测和预警。编制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防御指引,指导群众科学开展建房选址、削坡护坡等防御措施。严格执行《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和强化农村建房全程监管,严把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关,落实“谁审批、谁负责”,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风险点。
(十)加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宅基地违法用地进行查处。严格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村民住房建设的建筑面积、层数等作出基本管控要求。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对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开展定期检查和指导。
四、工作分工
(一)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各行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专项整治。
(二)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能源电力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安全生产风险水平,上调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
(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市生态修复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全市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
(五)市生态环境局:严格审慎审查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申报事项,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管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区公路、水运、铁路及城际轨道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县(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八)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指导县(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九)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依法查处农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房。
(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指导建筑施工事故调查处理,牵头实施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
(十一)市市场监管局: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对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惩戒。
(十二)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十三)市林业局:负责市管公园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城市园林的行政执法。
(十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查处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并及时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和削坡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3月份前要制定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全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建筑施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和岗前安全教育。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市管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培训;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人员、乡镇(街道)分管副职、辖区内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培训。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行业全员培训工作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政府要对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地毯式大检查,按照四个100%的要求,严格开展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排查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法定程序擅自开工,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对主管部门的责令整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等行为。制定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措施;整合司法、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水务、市场监管、城管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力量,强化协同作战,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四不两直”方式,对县(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开展一年不少于两次的综合检查,对发现的危大工程隐患问题,一经查实,顶格处罚、严肃追责,并予以全市通报;对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继续实施约谈及挂牌督办制度,对督办后安全生产形势仍无好转的地区,属地人民政府要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加强风险评估。组织专家对全市范围建设工程进行风险排查评估,摸清风险底数,针对辨识出的各类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并加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四)加强执法检查。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危大工程安全有序。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要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查出有安全隐患问题的,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及时整改。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政府按“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督促各参建主体开展自查自改的同时,全面开展危大工程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实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罚整改到位。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各县(区)组织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五)加快出台工作指引。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国内先进做法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本行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指引,从文明形象、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安全教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智慧工地等八个方面全面提升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指导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实现管理标准化。
(六)大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建立建筑施工智能监管平台,应用物联网、遥感、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分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对项目信息、从业人员、危大工程、隐患排查、监督执法的信息化管理,实时汇集视频监控、实名制闸机、车辆识别、起重设备监测、环境监测等数据信息,加强异常监测预警,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实现建设施工从物的安全状态到人的安全行为的整体受控。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精细化监管,通过远程检查和电子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实现云计算结合系统平台控制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实现危大工程动态管控,实时更新危大工程风险状态。
(七)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引,编制或修订我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我市在建工程防御台风、暴雨等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操作指令等,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各类突发事件、恶劣天气条件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完善应急指挥体系,确定建筑工程抢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机构设置、明晰操作流程,指挥责任明确到人,制定应急抢险指挥流程图和应急队伍物资分布位置图;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各应急救援点均成立分中心,各中心实现视频在线实时连接,形成应急指挥、应急队伍一体化、信息化、视频化的高效应急救援体系;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组建建设工程抢险应急救援点,成立一、二梯队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并根据自身实力配置特种应急救援物资,负责全市工程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八)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到位、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实施约谈及挂牌督办制度。在安全整治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或有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治实施方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把工作责任和任务细化到人。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各项任务。
(三)强化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逐一整改销号;台账须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各责任主体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留存工地现场备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等情形,要即时报建设单位和属地行业主管部门。
(四)强化执法监管。对工地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严从重处罚。对排查整治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及风险管控措施,并按“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查处。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多、管理问题突出的工程项目,要及时认定、采集参建各方的不良行为信息,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曝光。对监督检查发现工程参建各方及有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向同级城管、应急部门通报情况,移送线索,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核算规范、使用合规。
(六)强化考核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制订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抓好排查、整治、培训等工作。每年按自查自纠、执法检查、督查督办和通报等形式开展整治工作。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督查问责,督促落实。
房屋市政工程,公路、水运、铁路及轨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电力能源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行业每年的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和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情况报告分别于次年3月15日前、1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的工作部署,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到20xx年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法规体制、保证体系、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基本健全,“两书一牌”签订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保险、质量担保制度初步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信息化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得到有效推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全省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9%以上;工程安全监管责任措施有效落实,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及以上事故“三个继续下降”。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履职尽责,督促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商品混凝土生产、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等单位的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责任,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夯实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严格项目监管,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动态监管,落实从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修订出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完善现行工作措施,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投入保障,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三库一平台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强化执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落实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依法查处违法从业人员。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强制培训制度。探索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实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新竣工工程项目设立永久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对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给予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从业单位的信用管理,对失信企业、个人及其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现质量管理的良性循环。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制订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评标办法以及招标投标范本,改进设计招投标制度,采取有别于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建筑设计招投标制度,优化设计评标、评选模式。制订扶持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指导意见,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设计机构的发展和竞争。完善激励机制,开展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树立勘察设计行业的领军人物。研究构建建筑设计评估制度,对建筑方案、各种建筑思想进行评论。拓展建筑师执业范围,明确其在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权利和责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制。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研究制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推广质量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施工现场样板引路、质量行为标准化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控制。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细化质量关键岗位职责,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3.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将评定工作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研究探索应用科技手段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监测预警。
4.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督促指导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标准化建设。重点规范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架构,完善质量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危险源作业施工全过程的各项防护措施落到实处。构建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各方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制定“互联网+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行动计划,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不断完善全省联网的质量安全诚信行为平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程》《装配式铝合金低层房屋技术规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地方标准规范编制工作,完善装配式建筑规范标准体系。
3.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订进一步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工作的规定,明确审查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审查行为,保证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建立减隔震装置工程报告制度和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落实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施工图审计文件审查制度,建设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系统,保证审图留痕,落实审查人员审查责任。鼓励设计总包,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推行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检测行业的监管,严格落实规范标准和行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公平、有序、诚信的检测市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整治,严厉打击弄虚造假的违规行为,不断净化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完善企业、注册人员、项目和诚信数据库的数据采集质量,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的工程质量诚信档案、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严重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工程质量保险、担保制度,并与现行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造价、质量保修等制度相结合,探索研究工程质量追偿机制。
2.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创新和改革现有的监管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整合监管资源,将实体质量监督和行为监管相结合,充分利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移动执法、远程视频监控、现场实时监测等现代信息技术辅助解决质量安全监管难题、激发质量安全监管活力。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落实专家审查、执行审查意见情况,以及减隔震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支持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本方案内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xx年4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组织实施(20xx年4月—20xx年12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每半年对部分地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各地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汇总报送工作,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工作中的重大举措、重要行动配合、重要宣传成果、重要工作亮点等。相关信息请于每季度末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总结推广(20xx年1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4
一、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一)全面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重点加强材料、检测、施工以及监理工作行为等关键内容的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严把主要工程材料及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风险管理能力。加强联合监督执法协作,积极开展市区两级综合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工程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责任,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及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二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三是新建项目未完善授权书和承诺书的,不得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证。已开工或正在建设的项目,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督促五方责任主体补签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凡未补签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推进质量信用建设。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20xx年修订)》,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强化“黑名单”制度与信用监管评价、工程项目招标或业务承接的信用要求、资质资格差别化监管、承建(建设)工程差异化监管、评优评先资格等挂钩。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标准信用评价及分类差别化监管制度,健全约谈、质量安全事故快报、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明确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相结合,严格落实严重质量失信违法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不断推动各责任主体提高质量诚信水平。
二、全面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一)全面实施品牌带动工程。积极推动我市建筑工程积极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闽江杯、鼓浪杯等一批高质量工程品牌,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引导企业创新管理体制,发挥经营特色和专业优势,着力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区域品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凝聚更多优秀人才,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对获奖企业在信用评价予以记录信用监管行为记录。在全市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中,完成评选厦门市“鼓浪杯”优质工程20个。
(二)树立典型样板工程项目。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月”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召开优质工程、标化工地等现场观摩会形式,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展现我市建筑行业风采,使广大建筑企业学有榜样、比有先进,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积极发扬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引领创建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三、全面强化质量治理能力
(一)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对监管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及近几年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厨(卫)间、屋面渗漏、墙体裂缝、门窗开启不灵活等质量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归纳总结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类别,从设计构造、建筑材料、施工工艺、使用维护管理等环节入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论证研讨,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指导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治技术措施,确保质量管理遵循质量预控、过程控制、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加强常见质量问题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努力降低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投诉,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二)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xx〕136号)的要求,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做好各类建筑工地的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对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扬尘问题或隐患的项目,强化施工扬尘防治责任追究,由监管部门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监管行为。加强与市环委办、市容考评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根据考评情况和日常执法进行对企业记录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加强监管服务保障。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及施工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发生。
四、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及市质量强市办《关于印发20xx年度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理工作,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明确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及扬尘防治管理责任制,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推动全民共治。
一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舆情跟踪研判和处置,畅通监督投诉热线,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回复公众的投诉和意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对质量工作的促进作用,妥善解决市民关心的工作质量问题,提升市民质量参与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正面宣传高质量建设对企业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塑造品牌、市场开拓、社会认可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传递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关注优质建设项目,崇尚优质建设项目,支持优质建设项目,使优质建设项目成为社会共识。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龙潭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商场、学校和幼儿园、医院、餐饮场所、旅馆、娱乐场所、小网吧、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6
根据市建总公司建总字「20xx」37号文件,“关于在全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的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在过去施工安全隐患治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保障工人的作业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小组成员、分工及施工现场工作重点和施工进度
1、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截止20xx年8月5日蓝色港湾项目部6-8#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其中6#楼二次结构、内粉已完,并已进入外墙装饰阶段。7--8#楼准备二次结构,外架防护全部安全拆除。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
(一)、二次结构施工阶段排查的重点
1、“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小组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2、起重设备其中吊装作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作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jgj59-20xx执行。
3、安全管理、安全用电。
(二)、装饰施工阶段安全排查的重点
1、施工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审及现场验收;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审查签字批复;卸料平台必须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对材料合格证、施工荷载控制、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检查验收,形成资料备查,应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负责人及监理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3、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应有如下交底资料:拆除工程,各种脚手架搭与拆、高处作业、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塔机、吊篮等)安与拆、“四口”及“五临边”防护设施、电气作业人员操作、机械操作、季节性施工、特种作业。
5、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及起重设备吊装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对分包单位安全排查重点
1、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2、排查施工用电;
3、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四、实施步骤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20xx年8月6日至10日,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班组。要求项目部通过采取现场安全教育,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项目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
20xx年8月11日至20日,项目部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项目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三)总结提高,再检查
20xx年8月21日至30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重在落实。项目部要把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由项目经理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治理重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做到“每个施工现场不放过,每个事故隐患不放过”。
3.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整改为主,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7
根据xx政办x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每年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
一、目标
(一)掌握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科学数据。
(二)了解农村饮水工程的水处理工艺、消毒设备使用情况、覆盖人口、新建改建扩建等基础信息。
二、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农村饮用水工程。
三、内容和方法
(一) 监测点设置
按照磐政办(20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县12个集镇供水、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成品水进行检测。(详见监测点分布表)
(二)监测方法
水样的采集、检验和评价要求:对12个集镇供水成品水每月检测一次,对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分别在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成品水各检测1次;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xx)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监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等;如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氯酸盐。
四、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须采取从现场检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如按规定做现场空白、运输空白、现场平行样、现场加标样等。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监测实施中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料审查。
五、监测管理及职责分工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的行政管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水质检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数据分析,撰写技术报告,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并告知县水务局。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的水质采样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到各乡镇卫生院收集水样。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8
近几年,富阳市经济正处在迅速发展时期,随着生产节奏的加快和生活活动的日益频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与一般的环境污染事故相比,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具有意外性和不可预料性,故监控更难、危害更重。为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管理,及时掌握污染事故情况,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从而制定本方案。
一、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富阳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除核污染事故、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外)的应急监测管理。具体可分为如下5类:
1、剧毒农药和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使用、贮存、运输、排放不当等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包括有机磷、有机氯类农药等。
2、易燃易爆物泄漏的污染事件:煤气、石油液化气、瓦斯气体、氯气、氨气、苯、甲苯等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泄漏事件。
3、油污染事故:指原油、燃料油等各种油品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发的污染事故。
4、含大量耗氧物质的城市污水和厂矿废水、固体废物和废气的非正常排放或处置不当而导致的污染事故。
5、其它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类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应急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环境管理途径,强化预防措施,积极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减轻或消除其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测并作出安全评价。
2、有备无患、反应快速
成立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明确程序。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监测处置系统,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危害,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根据富阳市产业结构、污染事故的类型,突出重点,有区别、有针对性地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开发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法,逐步形成完整的应急监测系统。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应急监测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小组成员由自动监测室、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及综合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信息见附表1)。领导小组主要承担:
(1)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接到监测指令后,启动应急监测程序,快速组织应急监测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
(2)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污染事故的信息和应急监测状况,评估污染事故的污染程度,提出污染事故处置建议。
(3)负责本站应急监测人员专业技能、防护措施的培训,快速测报方法的研究及相应的软件、硬件设施(应急监测仪器、通讯、防护设备、交通工具等)的建设。
(4)听从上级有关部门的指挥与调遣。
2、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监测组、分析测定组、技术监督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的成员及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现场监测组:主要承担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人员由自动监测室主任负责指定。
分析测定组:主要负责实验室内的分析测定。人员由化学分析室和仪器分析室主任负责指定。
技术监督组:主要承担应急监测的质量控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成员:王仑、徐香琴。
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仪器设备、化学试剂、防护用具等应急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定期维护。
四、应急监测程序和响应速度
1、应急监测程序
xxx
2、应急响应速度
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接到监测指令后,应在最短时间内成立以领导小组成员为主的现场监测组和分析测定组。现场监测组应尽快赶赴现场采样监测;室内分析组在30分钟内赶到实验室,进行分析准备工作,并在样品送达实验室后,立即进行分析。现场监测组和分析测定组成员在布点采样和分析测试时,应遵守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精确性和可靠性。初步监测结果由分析测定组组长审核,最终结果依我站数据审核规定进行审核后,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本着尽快报出的原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1、配备仪器设备的原则
针对本地危险源(品)的类型和特征,有重点地添置相关的分析仪器。
2、富阳市主要仪器设备
六、要求
1、建立值班制度
应建立值班制度(值班安排见附表2),加强值班,接到指令立即联系各负责人,及时进行应急监测。
2、建立首问责任制
建立首问责任制,做到无论哪个部门,哪个科室,哪个人,只要接到“应急监测指令”,就有责任有义务指引帮办。在职责范围内的,要落实到底,不拖不怠;不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报告或移交其他部门、科室和其他人去落实。
3、逐步健全并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根据危险源变化情况和设备使用反馈情况,每年年末制定下年度应急监测设备、试剂、防护设施和通讯工具的提升计划,依照计划购买相应的设备。
4、搞好应急训练,加强业务培训
拟定演习计划,组织各种演练;加强应急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应急监测能力,确保能叫得应,拉得出,打得响,圆满完成应急监测任务。
5、加强公众教育
利用电台、电视台等信息媒介的作用,加强群众团体对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常识、污染事故报警和应急程序的了解,才能有效地减少污染事故的危害。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9
前言
大坝监测预警系统是人们了解大坝运行状态的耳目,是保证大坝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的重要手段。传统大坝监测系统由于受到气候、坏境、安全等因素的制约,不能及时、准确的了解大坝安全相关数据。自动化变形监测系统不仅能克服这些因素,更能全天候、实时监测,保证大坝安全。
华测自动化大坝变形监测系统是一个集GNSS卫星定位、计算机通信、网络传输、数据处理与管理、分析计算及新型传感器等高新技术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它利用现有各类主流传感器获取的有关坝体、边坡、气象、水位等各监测指标的数据,通过采集器组成的'无线自组织网络,将监测数据在没有有线通信和移动通信信号的条件下,安全高效地传输到监测中心,最终实现大坝安全的多源监测集约化与可视化。
鹊山水库在线监测系统概况
鹊山水库位于济南市北郊,于2000年4月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总库容4600万吨,兴利库容3930万吨,堤顶高程32.24米,最大坝高9.6米,坝长11.63公里,坝顶宽7米。水库自建成以来承担了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的重任,是济南市居民的用水大动脉,为保障和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发挥着重要作用。
鹊山水库此次自动化监测工程包含表面位移、内部位移、浸润线、库水位、降雨量等的监测工程。
水库安全监测系统设计
水库实时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由三部分组成:数据采集子系统、数据传输子系统、数据分析及管理子系统(监控中心)。其中数据采集子系统由安装在水库坝体表面、内部以及其他区域的各项监测设备组成;采集的原始数据通过由无线信号搭建而成的数据传输子系统进行传输;原始数据流最终传到监控中心由软件进行自动解算、分析。
组件安装图
大坝共布设有:13个GNSS表面位移监测项;48个渗压计监测项;12测斜仪监测项;1个雨量计监测项;1个库水位监测项。能实时提供包括雨量、库水位、坝体表面位移、内部位移、浸润线等相关数据。
监测预警软件运行
该安全监测系统能实时监测库区的水位、降雨量、坝体表面位移、内部位移、浸润线等坝体安全相关数据,并可根据客户需求增加传感器,定制监测数据。依据这些数据可以真正做到全天候24小时监测预警,全方位的替代人工监测和巡视,是保障大坝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重要的手段。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10
为切实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旱灾造成的损失,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今年的特大旱灾将导致小麦条锈病、小春蚜虫、马铃薯晚疫病的流行发展趋势;水田保水差,造成水田普遍失墒开裂,破坏了药膜覆盖层,使除草剂不能起到封闭土壤的作用,严重影响除草剂的除草效果,喜高温的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发生危害将加重;玉米由于墒情差,气温高等不利因素影响,将面临出苗差,草害、地下害虫、锈病、蚜虫、粘虫等危害加重;蔬菜蚜虫、甜菜夜蛾、斜纹夜蛾也将加重发生。为此,各级植保部门要一步增强病虫害防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田间调查,预测预报病虫发生动态,结合病虫发生实况及时编发简报,提前做好农用物资储备,指导各地开展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农药用药安全水平
要加强对群众用药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利用各种培训会、防治现场和走访农户等形式,做好农民群众病虫草鼠害的防治指导和用药安全工作,深入防治现场,指导农民什么时候用药,用什么药,怎么用药,不得多种农药同时混用。要加强稻田水浆管理,提高稻田杂草防除效果。要注意科学用药,适时用药,漏水田、台田不可用药,施药后保水是确保防效的关键,切忌漫灌、串灌,田间缺水时可缓灌,但不要淹没心叶;施药后保持水层3-5公分,一定要保水4-5天,这样才能起到比较好的除草效果。
三、对症下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防治工作
(一)稻飞虱防治
1.农业防治:选用抗(耐)虫水稻品种,进行科学肥水管理,适时烤田,避免偏施氮肥,防止水稻后期贪青徒长,创造不利于稻飞虱孳生繁殖的生态条件。
2.生物防治:稻飞虱各虫期寄生性和捕食性天敌种类较多,除寄生蜂、黑肩绿盲蝽、瓢虫等外,还有蜘蛛、线虫、菌类等,对稻飞虱的发生有很大的抑制作用,应保护利用,提高自然控制能力。
3.化学防治:根据水稻品种类型和稻飞虱发生情况,采用压前控后或狠治主害代的策略,选用高效、低毒、残效期长的农药,尽量考虑对天敌的保护,掌握在若虫盛期施药,防治指标为:百丛虫量1000头,及可进行防治,必须进行统一防治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二)稻纵卷叶螟防治
寄生性天敌卵期主要有拟澳洲赤眼蜂、稻螟赤眼蜂、松毛虫赤眼蜂;幼虫期主要有纵卷叶螟绒茧蜂、螟蛉绒茧蜂、菲岛瘦姬蜂。捕食性天敌有蜘蛛、隐翅虫类、蛙类、蜻蜓类、瓢虫类等30余种,其中草间小黑蛛和表翅蚁形隐翅虫等捕食力最强。设置诱集田,缩小发生和防治面积,选用抗虫高产良种,减轻或避免受害。孕穗至灌浆期受害损失最重,蜡熟期次之,分蘖期最轻,因此孕穗至灌浆期是防治重点。常用农药有杀螟杆菌、杀虫脒、杀螟丹、辛硫磷、敌百虫、杀螟硫磷、杀虫双等。
1.农业防治:选用抗虫品种。也可以通过品种布局设立诱杀田,减少施药面积。
2.生物防治:天敌对稻纵卷叶螟有强烈的控制作用。我国采用人工繁殖赤眼峰防治稻纵卷叶螟已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目前已建立了赤眼蜂生产线,为大面积生物防治打下了基础。生物源农药b.t.乳剂防治效果也较好。
3.化学防治:应严格按照防治指标,掌握在防治适期(孵化高峰至3龄幼虫前)施药。注意选择高效长效,对天敌影响小的化学农药。
(三)马铃薯晚疫病防治
1.发病条件:马铃薯晚疫病是马铃薯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在地势低洼、排水不良、田间湿度大的.地块,或氮肥施用过多,发病较严重。温、湿度适宜时,其病迅速扩展蔓延,病株成片枯死。
2.症状表现:发病叶片,最初在叶尖和叶缘产生圆形或不规则形、暗绿色水渍状病斑,扩大后变为褐色大型病斑,湿度大时,病健交界处有一圈白色霉层。受害茎部,产生稍凹陷褐色条斑,潮湿时,产生白霉,受害薯块,产生褐色稍凹陷病斑。
3.防治方法:
①选用抗病品种和无病种薯。
②重病田与非茄科蔬菜实行3年以上轮作,春马铃薯与番茄地,应间隔300~500米。
③加强栽培管理,合理配施氮、磷肥,增施钾肥,以增强植株抗病性。开沟排水,降低田间湿度,及时清除田间病株,并将其集中烧毁,以减轻发病。
④药剂防治。发病初期,立即喷药,控制其扩展蔓延。每隔5~7天喷1次,连喷2~3次。常用药剂有64%的杀毒矾500~750倍液,或80%的大生可湿性粉剂500倍液。
(四)地下害虫防治
1.预测预报:认真做好虫口密度调查工作,掌握成虫发生盛期,及时组织防治。
2.农业防治:结合春耕,随犁拾虫;避免施用未腐熟的厩肥,减少成虫产卵;合理灌溉,促使蛴螬向土层深处转移,避开幼苗最易受害时期。
3.药剂处理土壤。50%辛硫磷乳油每亩200~250ml,加水10倍,喷于25~30kg细土上拌匀成毒土,顺垄条施,随即浅锄,或以同样用量的毒土撒于种沟或地面,随即耕翻,或混入厩肥中施用,或结合灌水施入。
4.药剂处理种子。可用50%辛硫磷乳油l00ml,兑水2~3kg,拌玉米种40kg,拌后堆闷2~3小时,或用种子重量2%的35%克百威种衣剂拌种,对蝼蛄、蛴螬、金针虫的防效均好。使用种衣剂时最好选择防地下害虫、兼治玉米丝黑穗病的专用种衣剂。
5.毒谷诱杀。25%辛硫磷微胶囊剂150~200g拌谷子等饵料5kg左右或辛硫磷乳油50~100g拌饵料3~4kg,撒于种沟中,防治蝼蛄、金针虫等地下害虫及田间害鼠。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方主体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按照有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的通知》(建市〔20xx〕35号)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xx〕123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重点强化对项目经理、总监在岗执业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依托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对项目经理实行量化考核。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xx〕57号)要求,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质量安全责任,重点检查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和合同要求足额配备到位、是否按要求到岗履职。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按规定责令整改或认定上报施工或监理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红、黄牌警示或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强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设计寿命内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对未履行质量责任的相关参建单位,依法依规查处,并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大力推行标准设计,建立配套齐全的标准设计图集体系。完善激励机制,积极推荐参选省优秀勘察设计作品和勘察设计大师,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深入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现场观摩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带动、样板引路作用。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3、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xx〕44号),深化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全面推动施工现场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化。要以点带面,督促企业积极创建在建项目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化示范工地,逐步全面推广到每个在建项目。
4、提升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素质。要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组织开展建筑技能工人比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和优秀项目经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从根本上提升我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
5、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建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契机,积极请求当地政府支持,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推行省厅“智慧工地”的建设有关要求,建立启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
3、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加强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我市作为抗震设防高烈度地区,要在特殊、重点设防类新建建筑中推行减隔震设计。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强化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新机制,完善初步设计审批制度,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探索推进工程质量保险。
2、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依法依标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建筑模板支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等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岁末年初、汛期雨季、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
3、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监督机构人员配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补齐监管能力短板,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家和具备能力的专业机构等作为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辅助力量,开展质量安全督查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工作。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4、健全监管范围。针对当前我市配套附属工程质量群众投诉多、棚户区改造拆迁任务重的特点,质量安全监管杜绝“盲区”、“特区”,要从源头把住宅小区配套附属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从设计、报建、质量安全监管等环节上把关,切实消除任何质量安全隐患。要把城区拆除工程纳入安全监管,切实履行报批、安全监管手续,确保拆除工程安全监管到位。
5、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标准化提升计划,加强协调和组织实施。针对存在的突出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参与省厅编制地方标准,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实施,组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等重点领域标准的宣贯培训,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管,树立标准权威。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5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提升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采取会议、微信公众号、墙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各项活动,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2月)
各县(市)、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提升行动,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督促整改落实,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进行查处;省厅和市局在季度或半年督查中将对各地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同时,各县(市)、区和各相关单位要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督查的准备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月)
各县(市)、区要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议。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落实。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提升行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工作方案,真正把提升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个人,确保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结合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一是与建筑业改革发展相结合,通过改革监管方式,推进企业减负工作,鼓励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三是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相结合,构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质量管理标准化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三)强化层级监督,压实监督责任。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区域提升行动的领导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压实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责任。省厅、市局将提升行动实施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并根据季度督查情况,将提升行动工作有关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通报情况将抄送当地人民政府。
(四)加大舆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墙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提升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新闻媒体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举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12
一、时间及科目
20xx年6月26日。
二、科目
1——6年级语文、数学3——6年级英语
上午:8:30--10:00数学(90分钟),10:30--11:30英语(60分钟);
下午:14:30--16:30语文(120分钟)。
三、命题与制卷
由教科中心根据本期教材和课程标准要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四、监测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其中英语学科有听力测试)。
五、实施:
1、黄志祥校长为本校考点主任。
2、考室布置:
(1)每个年级分为三个考室,单人单座,按各班学籍号顺序呈“S”形编排学生座位。注意座位间隔均匀并保持适当距离,不得过窄。
(2)桌凳排列整齐,地面保持清洁,桌斗内的杂物和纸屑要清除干净,考室内多余的课桌整齐排在考室后面,考场四周墙上不能保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图画。
(4)请各负责老师在6月25日下午布置好考室,学校进行检查。
3、监测信号:二铃一哨。
(1)开考铃:开始考试。
(2)提醒哨:下考前15分钟,主监考提醒学生还有15分钟。
(3)终考铃:考试结束。
4、监考:
(1)请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教导处领试卷,提前5分钟发试卷。
(2)本次监测实行交叉监考,每考室设两名监考人员。
(2)监考人员要注意着装和仪表,不要穿带钉的.鞋进入考场。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热心关心考生,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阅卷与评价
1、监测科目实行分组流水阅卷。
2、请各组统一阅卷地点、时间。
3、各任课教师负责数据统计与分析评价工作。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13
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各监测点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系统地了解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人群健康,为加强我县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监测范围
20xx年县被纳入省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县。根据我县行政区划和地理分布情况,按照省卫计委分配的监测任务量和监测点设置原则,重点开展全县城镇、农村居民集中式、分散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质监测,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
三、监测点设置
(一)城区监测点
市政供水:共设6个点,在我县县城所在地的县自来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在城区按不同方位分散设置5个末梢水监测点。具体监测点包括后河污水处理厂、王家岭小雷子门面、卫生局办公楼、县交警大队(邓家坝)、兴发小区云峰诊所。
(二)乡镇监测点
1.集中式供水:监测点范围涵盖全县所有乡镇,每个集中式供水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和1个末梢水监测点。
2.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按照“选择2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纳入监测网”的要求,我县设置普安小学、湘坪希望小学2个监测点。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
四、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基本情况调查:监测城市(县、农村)饮用水状况、供水单位、监测点等基本信息调查。
(二)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县城区和乡镇监测点监测指标为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和氨氮指标。
常规指标(至少检测前面的31项)。具体指标为:1色度,2浑浊度,3臭和味,4肉眼可见物,5pH,6铝,7铁,8锰,9铜,10锌,11氯化物,12硫酸盐,13溶解性总固体,14总硬度,15耗氧量,16挥发性酚类,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18氨氮,19砷,20镉,21六价铬,22铅,23汞,24硒,25氰化物,26氟化物,27硝酸盐氮,28三氯甲烷,29四氯化碳,30菌落总数,31总大肠菌群。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32耐热大肠菌群。
消毒剂指标:33游离余氯
各监测点于枯水期和丰水期各检测1次。根据今年的工作实际,8-9月份完成丰水期检测,10-11月份完成枯水期检测。
(三)水样采集与保存: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xx)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应当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应当为用户取水口处,分散式供水应当为家庭储水器内。
(四)水质检验与评价。水质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xx)执行。水质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执行。
五、结果报告
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表3-7)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分布式应用系统”上报,地址为:;
城区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表1,2,8)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系统正在完善中,请先准备好纸质报表】,水质监测能力调查数据直报期限为11月30日,其它数据上报需在年内完成。原始资料归档备查【所有表格都要有完整记录和审核签字的'纸质资料】。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监测能力调查数据直报期限为11月30日,其它数据上报需在年内完成。原始资料归档备查。
六、质量控制
(一)承担水质实验室检测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或国家实验室认可,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必须经过仪器校验。
(二)承担各项监测任务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通过网络直报的监测数据资料要采取严格的质量审核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审核员,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后方可上报。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应当在信息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订正,并重新上报。
七、工作分工
为圆满完成20xx年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县卫生计生局成立全县生活饮用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县卫生计生局制订本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监测信息报告县政府,并通报县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按要求完成辖区内水样采集、实验室检测、现场卫生学调查、监测结果分析、总结报告等工作。
高支模监测方案 篇14
一、指导思想
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针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一)项目法人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未组织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二)勘察、设计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未参与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等问题。
(三)施工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工地现场,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工程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工地现场,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验等问题。
除以上重点排查整治单位和问题外,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排查整治单位和排查整治问题类别。
三、组织形式和排查范围
水利部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对部属重点工程进行排查整治。
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直管在建工程开展排查整治。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负责对本地区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实行全面排查整治。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项目不少于在建项目的50%。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6月)
水利部印发实施方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10月)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在建项目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见附件1)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20xx年11月—12月)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系统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研究提出防范问题发生的工作对策,制定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报送总结报告(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专项行动结束后,水利部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20xx—2022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体系。
(二)聚焦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要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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